伯利茲地理位置圖
中美洲地圖
伯利茲地圖
伯利茲(Belize)位于中美洲東北部,北和西北鄰墨西哥,西和南與危地馬拉接壤,東瀕加勒比海。海岸線長322公里,面積為22963平方公里。
伯利茲境內(nèi)多山地、沼澤和熱帶叢林。地形大致可分為南、北兩個部分:南半部地形以瑪雅山脈為主體,山脈為西南—東北走向。其支脈科克斯科姆山的維多利亞峰海拔1121.97米,是全國最高峰。北半部為海拔不到61米的低地區(qū),其中大部是沼澤;離岸外24公里的海面上有世界第二大堡礁與海岸平行。
伯利茲森林面積約為1.6萬平方公里,覆蓋率在70%左右。產(chǎn)紅木、蘇木、染料木等貴重木材,紅木被稱為國木。
【名稱起源】
英語名稱為“Belize”,西班牙語名稱為“Belice”。伯利茲舊稱“英屬洪都拉斯”(British Honduras),1973年后改稱今名。但有一說法指伯利茲名稱來自于西班牙語發(fā)音;另有說法指出可能是源自于瑪雅語中的“belix”,指的是伯利茲河的“泥濘的水”。
【人口】
35.9萬人(2015年)?;煅N人和克里奧爾人分別占總?cè)丝诘?8.7%和24.9%,其次還有印第安人、印度人、華人和白人。
官方語言為英語,但近半數(shù)居民通用西班牙語或克里奧爾語。
居民中49.6%信奉天主教,25.5%信奉基督教新教,另有少數(shù)伊斯蘭教徒。
【政治】
英國女王是伯利茲國家元首,由女王任命的總督(必須是伯利茲公民)是英國女王在伯利茲的代表,部長會議為政府機構(gòu),實行總理負責(zé)制;總督任命眾議院多數(shù)黨領(lǐng)袖為政府總理,并根據(jù)眾議院多數(shù)黨的提名任命總理,根據(jù)總理提名任命副總理、各部部長及反對黨領(lǐng)袖。國民議會是國家的立法機構(gòu)。
議會由參、眾兩院組成,任期均為5年。參議員12名,由總督任命,其中6名由總理提名,3名由反對黨領(lǐng)袖提名,伯利茲教會、工商界和工會組織各推薦1名。眾議員31名由大選產(chǎn)生。
伯利茲設(shè)上訴法院、最高法院和區(qū)法院。2010年2月,伯利茲宣布將加勒比法院取代英國樞密院作為伯終審法院。
【行政區(qū)劃】
全國劃分為6個區(qū)(District):伯利茲區(qū)、卡約、科羅薩爾、奧蘭治沃克區(qū)、斯坦克里克區(qū)、托萊多區(qū)。
【歷史沿革】
伯利茲的原始居民是瑪雅人,曾創(chuàng)在這里造過燦爛的古代文明。
1502年,哥倫布曾沿伯利茲海岸行駛,可是他不曾登陸伯利茲。
1511年,首批登陸伯利茲的歐洲人是西班牙船員,但大多數(shù)人隨即被當(dāng)?shù)氐鸟R雅人捉去當(dāng)祭品或奴隸。其中一名犯人貢薩洛·格雷羅(Gonzalo Guerrero)后來和切圖馬爾(Chetumal)的領(lǐng)導(dǎo)人納參坎(Nachankan)的女兒結(jié)婚,過瑪雅式的生活。他們有三個孩子,成為早期的麥士蒂索人。
16世紀初,伯利茲淪為西班牙殖民地。為了從洋蘇木中提煉染料,西班牙殖民者在這里從事伐木活動。
1638年,蘇格蘭海盜P.華萊士等人來此建立據(jù)點。此后,英國和西班牙對這一地區(qū)進行了長期的爭奪。
1786年,英國取得對該地的實際管轄權(quán)。
1821年,危地馬拉獨立時,宣布繼承西班牙對該地的主權(quán)。
1859年,危地馬拉承認英國對該地的主權(quán),但以修建一條從危地馬拉通至大西洋岸邊的公路為交換條件。
1862年,英國正式宣布伯利茲為其殖民地,并定名為英屬洪都拉斯。
1940年,危地馬拉以英國未踐約為由,宣布1859年條約無效,并在1945年憲法中將伯利茲劃入自己的版圖。后來兩國多次談判都無結(jié)果。
第二次世界大戰(zhàn)后,伯利茲人民要求獨立的呼聲日益高漲。
1964年,英國被迫同意伯利茲實行“內(nèi)部自治”。
1973年6月,英屬洪都拉斯改名為伯利茲。
1974年,伯利茲加入加勒比共同體和共同市場。
1975年,聯(lián)合國絕大多數(shù)國家投票支持伯利茲獨立;英國表示允許伯利茲獨立,但危地馬拉反對。
1979年,聯(lián)合國 139個國家再次投票支持伯利茲獨立。
1981年3月,伯、英、危三方達成協(xié)議,同意伯利茲于年內(nèi)獨立。9月21日,伯利茲正式宣布獨立,獨立后仍為英聯(lián)邦的成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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