早在公元前5世紀,我國就總結了當時我國各地自然情況的知識,把全國劃分為“九州”,這是我國最早的自然地理區(qū)劃著作。新中國成立后,為了因地制宜地進行自然資源和自然條件的合理利用,為自然環(huán)境的整治和保護提供科學的依據,我國的科學家提出了多種區(qū)劃方案,不同的方案劃分依據不同的指標,劃分的級別名稱、數(shù)量和范圍都不太一致,如1985年中國科學院編輯委員會就把全國劃分為3個大自然區(qū),7個自然地區(qū)和33個自然區(qū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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